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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买辆"问题车" 车主提车应索要全部单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5:26 龙虎网

  【龙虎网讯】如今拥有私家车的市民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矛盾也就越来越多。南京市民赵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称,自己花10万多元买了一辆捷达车,开了半年后却偶然发现该车在出售之前就已受损并维修过,当他为此向销售商申诉时,对方给出的赔偿金额从2千元升到1万元,最后又跌到4干元,反反复复—直悬而未决。他说,花新车的钱却买回一辆“问题车”,这让其非常窝火。

  据赵先生介绍,他是1月28日在南京朗驰苏润汽车销售公司买的捷达车,共花费10.15万元,当时试了点火器和发动机均没有故障,便在销售人员拿出的一张交接单上签字后开走了。7月份,由于右前门车窗总是摇不上去,他前后在该公司的4s店修理过3次。上月初,该车再次出现车窗无法关实的毛病,下雨时老有雨水打进车内,既然无法修好,他遂决定换个新的右前门车窗。然而,4S店维修人员却告诉他,该车右前门曾被撞击并维修过,因此不在免费更换的范围。赵先生听得一头雾水,自己买的是新车而且根本没有撞过东西,何来维修之说?4s店前台接待人员随即打出维修清单,上面清楚地标注着在1月20日,车子右后视镜做漆、右前门整形做漆、右后门做漆。这些均是发生在他购车之前,而其对此并不知情,赵先生转而向朗驰苏润汽车销售公司讨要说法。在与销售商的交涉中,朗驰苏润汽车销售公司表示愿意给他换掉右侧前后门+赔偿金从2干元升至1万元,后来又突然降为4于元。与此同时,经销商拿出当初的交接单称,上面写有该车曾于1月20日维过,因此他是知情并签了字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看到交接单时感到很惊讶,自己当时签字的单子上根本没有标注车子曾发生过问题,而单子当时也没有复印给他,以致现在“有口难辩”。

  记者就此与该汽车销售公司的韩主任取得联系,他承认在:正作中有失误,但失误井非是末告诉客户车子曾发生过故障,而是失误在没有告诉他该故障可能会导致车窗关不严实。针对交接单一事,韩主任则称,他们是将标注相关问题的复印件给了赵先生的,而且正是因为维修过,所以才会从标价11.58万元降为10.15万元。出现纠纷后,他们为尽量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所以才答应给予赔偿金的,至于赔偿金忽高忽低,是因为赵先生不依不饶,最后干脆就定为4干元了。当记者把经销商的意见转告给赵先生时,他表示不能接受,并说在买车之前也跑了很多家公司,捷达的报价都在10.3万元左右,因此他丝毫没有怀疑车子有什么问题。

  随后,记者又专门就交接单的问题致电捷达的厂家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咨询,客服人员介绍说,经销商在售车给客户时,必需提供一汽大众的PDI授权检查证明,该证明是一式两份,由经销商和用户各自执有,上面标注有车辆的各项状况。记者告诉对方目前经销商让客户签字的是一份交接单时.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交接单是什么意思。

  汽车作为关乎人身安全的消费品,出现类似问题的确让人有些吃惊。对此;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吴副局长表示,从8月份以来,他们已经接到3起有关经销商将二手车或是事故车

  “包装”成新车卖给客户的反映,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彼此不断扯皮,因此处理起来比较困难。鉴于此,吴副局长提醒市民在买车时一定要索取所有证明和单据,并且妥善保存好,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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