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发生争执 拿扳手行凶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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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4:1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建华记者江跃中)与多人发生争执,并挥舞扳手将一人打成重伤的刘某,日前被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刘某原系本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职工。今年5月21日晚上,该公司职工孙某、韩某、冷某等人因被公司除名,到公司调度室与刘某理论,由此冷某与刘某发生口角,并动手殴打了刘某。
双方被劝开后,刘某感到吃亏,便跑到修理车间,拿了一把扳手回到调度室,在与孙某等人争吵时,用扳手击打孙背部数下,被韩某夺下。刘某仍不罢休,又跑到修理车间取出另一把扳手。途中刘某与孙某相遇,两人随即发生打斗,刘挥舞扳手将孙打倒在地。经有关部门鉴定:孙某被打构成重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