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驾校学车先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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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8:00 辽沈晚报 | |||||||||
11月1日起,去沈阳市各驾校学车时,要先与驾校签订一份规定双方责任和义务、并附带收费标准的驾驶培训合同。 “签过合同后,驾校不能随意缩减授课和练习的时间,如果学员与驾校发生纠纷也有合同可依。”沈阳市交通局运管处负责人解释签合同的好处。
今后驾校招收学员都需要提供培训合同,否则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受理相关业务。这种规范驾校的做法在辽宁尚属首次。 在交通局运管处下发给各驾校的驾驶培训合同样本中,对驾校和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驾校收取学费、补考费的标准,以及退学的有关说明。按照合同样本的规定,学员因各种原因申请退学的,如分别未达到理论培训、操作培训教学计划总学时的一半,培训单位应分别退还学员学费(指培训费,理论培训、操作培训分别计算)的50%,报考费不退还。超过计划总学时一半的,不给予退还。 记者陈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