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别人吵嘴 醉酒莽汉踢伤路人眼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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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3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见女友在和别人吵嘴,醉眼惺忪的董必强冲上去踢伤了对方的左眼。近日,董必强终于为自己卤莽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南京栖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并要求其赔偿伤者各项经济损失6.9万余元。 2003年6月19晚11时许,董必强酒后路过栖霞区燕子矶某商场门口,女友与一位路人因相互碰撞发生了争执,董必强二话不说冲上前挥拳猛击路人的脸和头,将路人打倒在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必强酒后因小事出拳,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