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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和别人吵嘴 醉酒莽汉踢伤路人眼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5日10:30 龙虎网

  【龙虎网讯】见女友在和别人吵嘴,醉眼惺忪的董必强冲上去踢伤了对方的左眼。近日,董必强终于为自己卤莽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南京栖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并要求其赔偿伤者各项经济损失6.9万余元。

  2003年6月19晚11时许,董必强酒后路过栖霞区燕子矶某商场门口,女友与一位路人因相互碰撞发生了争执,董必强二话不说冲上前挥拳猛击路人的脸和头,将路人打倒在地。
董必强仍不罢休,继续用脚猛踢路人的头部,致对方左眼球破裂、左眉弓、下唇等多处受伤。董必强的暴行引起了周围群众的义愤,报警后警察将其当场抓获,并连夜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被打路人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其左眼因外伤性眼球摘除构成7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必强酒后因小事出拳,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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