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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国土资源局一科长伙同六人贪污400多万元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0:51 云南日报

  新华社重庆10月7日电(向智彬)重庆市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原科长杜江单独及伙同6人侵吞征地补偿款400多万元,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庆库区贪污案的最高纪录,近日分别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重庆二中院审理查明,1998年12月至2004年5月,被告人杜江利用担任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并负责巫山县政府征地办公室日常工作职务之便,采取虚列、重复申报等手段
,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征地补偿款40多万元,其中杜江个人分得和占有22余万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款近57万元。被告人周汝清伙同杜江、易继定参与侵占征地补偿款133余万元,其中周汝清个人分得48余万元。被告人易继定伙同杜江、周汝清参与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3万多元,其中易继定个人分得20万元。被告人陈平参与杜江等人共同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3.8万元,其中陈平分得4万8千余元。被告人陈祖友参与杜江共同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61565元,其中陈祖友个人分得31565元。被告人涂永平参与杜江共同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67300元,其中涂永平个人分得37300元。被告人袁孝华参与杜江共同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6180元,其中袁孝华个人分得26180元。

  重庆二中院近日宣判:被告人杜江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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