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收学费不缴费 汽校教练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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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4:53 中国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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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杭州10月8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胡伟荣)利用汽校教练的职务之便,以帮学员代缴学习费为由,多次收取学员的学费不上交汽校而用于自己消费,在被学员报案后即开溜外避。今天,汽校教练林某被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林某系台州市某汽校的教练,自2003年8月起,因手头拮据,开始以帮学员代
缴学习费为由,将从学员处收取的学习费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平时消费。尝到甜头的林某,竟一发而不可收,至2004年4月份,共收取了丁某等15位学员的学费计36000元未上缴给汽校。期间如学员问起考试时间等问题时,则以错记而错过考试时间等理由予以搪塞。直至2004年5月份,有学员感觉此事不正常,遂向警方报案,林某知悉学员报案后,非但不主动到案向警方讲清问题,而是逃至湖北武汉等地外避。至同年的8月18日,在外躲了近三个月的林某,想回家看看风声,不想一回到台州路桥即被警方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林某利用汽校教练职务上的便利,以为学员代缴学习费为由,将收取的学费不上交汽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遂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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