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再就业优惠证从中牟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08:1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陈新坦通讯员张健李怡)近日,市民王某来到市北工商部门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将自己的饺子馆转让给张某经营。经查,原来两人已约定,张某把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转让给王某,帮助王某免缴税费,张某从中获取提成。据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张某这样转让再就业优惠证的做法,可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