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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观念起变化 “以租养老”正在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12 大众网-鲁中晨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养老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老年公寓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青睐,甚至有不少老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后入住老年公寓。“以租养老”这种养老新模式正在淄博兴起。

  老人:自己舒心 儿女省心

  76岁的张大妈,跟老伴一起住在张店某老年公寓,老两口在这里已经住了3年了。张大妈告诉笔者,自己有一套楼房,但因为在4楼,上下楼很不方便。2002年,她和老伴住进了老年公寓,她和老伴商量决定,将房子租了出去,每月可以收取500元租金,加上老伴的退休金,不仅有能力支付老年公寓的费用,还能有不少剩余。

  “现在可以不向儿女伸手要钱了,自己舒心、儿女也省心。”张大妈说。

  “我自己有房子,但我还是喜欢住老年公寓。”住在另一家老年公寓的常大妈直率地说,“村里老年公寓的条件很好,比住在家里自由,还有很多老姐妹。村里每月每人补助80元给老年公寓,我和老伴再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出租出去,每个月有300元租金,这些钱足够花的。”说起住老年公寓的好处,常大妈脸上乐开了花。

  王启昌老人有一套97平米的楼房,如今,他也做起了房东,将自己的住房出租。老人现在住在一村办老年公寓里。老人告诉笔者,在老年公寓的日子过得很舒心,自己每个月可以收取300元房租,3个孩子每月各给他50元,这些钱支付每月的开销绰绰有余。每天都和大家一起打打牌、下下棋,老人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分析:社会发展的需要

  淄博市老龄委事业科的刘科长分析说,“以租养老”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也符合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精神需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租养老”这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应运而生。老年人为了下半生“精打细算”,将自己的住房出租,收取租金。很多老人可以靠这笔收入住进老年公寓,犹如进了一个大家庭,没有了寂寞感,老人心情也舒畅。

  专家:“以租养老” 有利有弊

  淄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李斌指出,“以租养老”作为一种新近出现的社会现象,要一分为二地来看。

  老人出租住房,住进老年公寓,不仅是经济方面的需求,更表现出老人需要精神上的关注。老年公寓可以为老人提供一个共同生活、娱乐的大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年轻人因忙于工作而忽视了对老人的关注。推行社会养老,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淄博市多数老年公寓的管理较为规范,设施条件也较为完善,这种“以租养老”的方式无疑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而且让空余房子得到合理利用,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率。

  但这种养老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老年人长期入住老年公寓,容易造成与家庭脱节,导致子女对老人越来越忽视,进而将养老的义务完全依托于社会和老人自身,这与社会发展规律是背道而驰的。(实习生 丁琬芬 郝玲 策划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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