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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禁前女友索要“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因女友与其分手,竟非法将其拘禁索要“恋爱损失费”。10月8日,无锡市滨湖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江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王某和江某系江苏响水县和滨海县农民,两人来无锡打工结为“兄弟”。王某曾与一女青年谈恋爱,但女方因与其合不来而要求分手,后与另一男子杨某相恋,王某为此耿耿于怀。今年8月24日晚8时左右,王某、江某等人乘坐他人驾驶的面包车沿无锡梁溪路途经梅园
卞家湾路口时,王某见前女友与男友在路旁行走,顿时醋意大发,即叫停车并指使江某等人将二人强行推上面包车,并一顿拳打脚踢,随后将他们挟持到中桥某旅店看管。王某向前女友提出拿八九千“恋爱损失费”方可解脱。遭拒后,王某和江某又强迫杨某打电话给家人筹款并让杨某离开。当晚9点,王某和江某又将该女挟持至另一处看押。直至次日上午11点,二人在取款途中被公安人员一举抓获,被囚禁了15个小时的女青年终获救。(蔡安民 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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