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液化气可拿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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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3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记者从燃气管理处获悉,全国首个燃气行业服务标准——《南京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进入试行阶段。 从《南京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上,记者注意到,“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收取用户购气费时,应当唱收唱付,并向用户出具购气费发票”。
百江液化气公司已准备将销售系统的电脑升级,并向税务部门审批印制专用发票,2006年1月1日新规范进入强制实施阶段,用户每次换气可以名正言顺地索取发票了。 而目前相关企业的普遍做法是应用户要求出具发票,并非主动出具发票。(黄韬)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