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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正常三月后查出卵巢癌 一女告体检医院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10:50 龙虎网

  【龙虎网讯】2003年底,胡雨梅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妇科普查,在某医院进行了体检。这次体检,胡雨梅一切正常,很是开心。哪知,3个月后,她突然被查出患卵巢癌,且是晚期。噩耗传来,胡雨梅认定某医院体检不认真,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据胡雨梅介绍,2003年12月19日,单位组织员工前往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妇科普查,在做B超检查时,她特别向医生强调,其腹部有一包块,怕是得了什么病,希望医生能仔
细检查一下。经检查,B超报告上显示“未见‘二’字型强回声”,也就是说一切正常。

  体检过后,胡雨梅终于放下了心中一块石头。可是,2004年3月,她突然出现下腹疼痛、阴道流血的症状,接连20多天,一点好转也没有。为此,胡雨梅前往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不想诊断为左侧卵巢癌,且属晚期。

  “同样是病,为什么当初在妇幼体检时没能查出来呢?肯定是医生不够认真,是妇幼贻误了我的病情。”2004年10月,胡雨梅将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1万元。

  白下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市妇幼保健院称,妇女病的检查为健康体检,只是减少妇女病的手段,不能杜绝妇女病的发生。当时在给胡雨梅做检查时,并未发现其卵巢癌的肿瘤。根据胡雨梅当时的体检结果,医院已经为其做了相应处理,并告知其定期复查,已经尽到了义务和责任。且卵巢癌属于早期难以诊断的恶性肿瘤,病程短,短期内迅速增大,所以,胡雨梅的病情与医院医疗行为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胡雨梅的患病,与之前的体检究竟有没有关系呢?诉讼中,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了鉴定。鉴定认为,市妇幼保健院对患者进行的常规妇科普查,普查项目按要求完成,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过失行为。疾病的发生、发展均有一个过程,许多疾病难以早期发现,卵巢癌是其中之一,很难通过常规的妇科普查来早期诊断。患者卵巢癌的发生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据此,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了胡雨梅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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