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年底将启用新版临时身份证 有效期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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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13: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10月10日消息(记者胡啸) 根据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制发旧版临时身份证,代之以新版临时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可继续签发使用到2005年底。 据了解,新版临时身份证工本费为10元,有效期为3个月。目前江西省正在积极准备进行人员培训和购置设备等项工作,预计将在年底左右即可正式启用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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