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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新版本 不能只写总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必须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这对计算加班费十分有用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广州市已启用新版本劳动合同文本,首度将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劳动者工作性质纳入到了合同文本当中加以规范。

  据介绍,新版文本严格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只对员工的总收入进行约定,而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不明确,在月终计算工资时,员工的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的基数往往在发放的工资中得不到体现。强调对这一内容的约定,则职工加了多长时间班,就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倍率加以折算,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率。

  对于那些不能对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以约定的企业,新文本也将引导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对职工的工资分类进行约定。

  员工的工作性质,究竟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职工?因为涉及相关待遇,在以往的劳动保障纠纷中经常出现。而在过去在旧版劳动合同文本使用时,对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没有区分,经常出现企业随意指定岗位的现象。新版劳动合同文本有约定岗位性质,针对不同的岗位签订劳动合同预先告诉劳动者,究竟是工人岗位还是管理岗位,可以约束企业的随意行为。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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