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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高龄优待证并非故设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36 江南晚报

  本报讯上月下旬无锡出台的《加强对老年人优待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受市民关注,大家普遍认为这是政府为推动尊老敬老风尚、惠泽锡城老人的一大实事。然而大半月来,有几位70岁以上的老人向本报反映,想免费畅游锡城景区仍旧不顺利。

  数日前,年过七旬的王先生和老伴兴致勃勃来到一公园。结果在景点门口遭拦,被告知没有70岁以上老人《高龄优待证》得按章购票。王先生回答正在办,携带的身份证可
证明两人均是年满70岁的无锡市民,园方仍然拒绝,双方发生争执。王先生认为,要给老年人实惠就该依据便捷原则灵活处理,可以凭身份证放行。

  离休干部薛老昨天在某公园的园中园门口也被挡住了,尽管他《离休干部证》和《高龄优待证》一样不缺,工作人员还是要他花“优惠价”5元钱购票。薛老直嘀咕:游览了不少周边城市的景点,都只要看看身份证,从未有“花钱”一说,怎么惟独在家乡无锡,偏生出既要详验证件、又要自掏腰包呢?

  市园林局游览业务处任先生介绍,近来也接到不少类似的反映,原因在于部分老人没领会《意见》精神。《意见》中明确规定,本市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优待证》,只有凭此证才可免费游览各景点和文化场馆(灵山实行20元优惠价),而外地和外籍70周岁以上老人来锡,只要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即可。如此规定意在敦促符合条件的老人尽快向老龄委申办优待证,以便在今后的游览、出行和就医等各方面都能受惠;也体现了管理的规范。《意见》还指出,“园中园”不属优惠范围。因为“园中园”规模都很小,不可能容纳大流量的游览人,所以不可能向老人们敞开大门。(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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