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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强奸前女友女儿 被抓后辩称误将女儿当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1:52 桂龙新闻网

  今年6月21日凌晨1点左右,江油市无业人员田青贵(化名)跑到前女友许某住处,涉嫌强奸独自在家的许英(化名)8岁女儿小敏。江油市公安局6月27日以涉嫌强奸罪向江油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田青贵。而检察院认定田青贵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江油市公安局及受害人家属均不服,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

  凌晨陌生男子把门撞开

  许英今年33岁,在江油市打工,几年前离婚后带着女儿在江油市太平镇租房子祝据江油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案材料记载:6月21日凌晨1点左右,许英打工未回家,小敏在出租房里睡觉。“轰”的一声,锁着的房门突然被撞开,一个黑影径直走到床边说:“老婆子,我来了!小敏一听不是妈妈的声音,吓得赶紧往被子里钻。这个黑影上床后就往小敏瘦弱的身躯上乱摸,并脱小敏的裤子,小敏拼命挣扎,吓得哭了起来。这个男人把小敏按在床上开始了兽行。小敏一边抓他一边大声呼救:“杜婆婆,杜婆婆,快来救我!这时,男子停止了恶行。10余分钟后,许英下班回家。

  报警 涉嫌强奸被刑拘

  见此情景,许与田大吵起来。田对许说:“我以为小敏是你。”许英姐夫和姐姐赶到现场,向江油市110指挥中心报警。

  江油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干警来到现场,将许英、小敏和田青贵带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21日上午,江油市妇幼保健院对小敏做妇科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处女膜两侧基低部3点、9点处擦伤,局部发红充血。”6月21日,田青贵涉嫌强奸罪被江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察院 犯罪事实证据不足

  6月27日,江油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向江油市检察院提请批捕田青贵。7月5日,江油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书,田被释放。9月30日,江油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不予批捕的情况说明:“嫌疑人田青贵只承认自己用手摸,且误以为床上的小敏是其母亲许英;案发当时,没有其他证人在场;现在的证据只能证明田青贵当晚的确是将小敏误以为许英,而且确实摸了小敏。”

  本月10日下午,江油市检察院批捕科陈科长告诉记者:“小敏说的话太完整了,可能是大人教的。”记者问陈:“难道田青贵对8岁女孩和33岁女人的身体特征区别不出来?”陈回答:“即使田青贵猥亵了小敏,但构不构成犯罪呢?我们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不服 公安局申请复议

  许英等人对此不服,江油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魏家琳律师为小敏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魏家琳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田青贵犯强奸罪或者猥亵儿童罪。魏认为,小敏是8岁幼女,其母亲许英系33岁成年妇女,两人在相貌特征、形体大小上存在着巨大差异,田青贵却辩称误把女儿当母亲,这种辩解能成立吗?

  进展 公安局提起复议申请

  前日下午,江油市检察院刘安宁检察长告诉记者:“如果公安机关不服,可申请复议,我们接到申请后重新调查处理此案。”江油市公安局获知此消息后表示:“我们马上写复议申请,将于今天正式递交到江油市检察院。”

  来源:华西都市报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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