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选适宜年龄生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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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1:4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预计今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将达到12万左右,与2004年相比,将增加近2万人,预计2006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将达到13万左右,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人口计生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是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人口再生产的构成反映。一般认为,24至29岁是妇女比较适宜的生育年龄段,在这一年龄段生育孩子有利于优生优育、减少
近十年来,本市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结构在逐步得到优化,但本市户籍育龄妇女20周岁以下早育的人数:1994年为48人,占生育总数的0.1%;在2004年为140人,占0.2%,表明上海的早育比例呈缓慢增长趋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