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当床 醉汉命丧睡梦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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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4:34 新民晚报 | |||||||||
事故回放:2005年5月11日19时许,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经过中山北路交通路立交桥时,突然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横卧在马路上,正呼呼大睡。骑车人赶紧推车上前,试图把他叫醒。但那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毫无反应。好心的骑车人连忙将自己的自行车拦挡在醉酒男子的东侧,以提示来往车辆,自己则退到一旁准备报警。 就在这时,徐某驾着一辆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由于天黑,又是上坡,当他看到
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醉酒男子姓屠,家境不佳,妻儿残疾。因待岗在家,常借酒浇愁。那天他又喝多了几杯,不幸躺在路上命丧黄泉。 肇事另一方徐某无业,家中经济条件也很拮据,至今无法赔付巨额赔偿。 通讯员 赵起鸿 韩友祥 警官点评 本案中,屠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在此告诫大家:请不要在酒后或醉酒时单独参与交通活动!普陀交警支队黄苏兵 有奖竞答题 1.为什么屠某和徐某分别承担事故的主、次责任?2.醉酒之后参与交通行为该注意点什么?(读者竞答请于本周日前寄到洛川中路1116号上海安畅,邮编200072,以邮戳为准;答案将在下周一上广交通频率11时的“第四焦点”栏目公布) 新民图表 制图 董春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