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实行刑释解教人员“异地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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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6:15 成都日报 | |||||||||
(记者朱光泽)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流动到其他地区打工,造成脱管和失控现象,容易重新违法犯罪。昨日上午,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为填补这一监管空白,根据泛珠三角地区达成的协议,成都将对这部分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 据介绍,成都将加强与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泛珠三角区域之间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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