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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实行刑释解教人员“异地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6:15 成都日报

  (记者朱光泽)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流动到其他地区打工,造成脱管和失控现象,容易重新违法犯罪。昨日上午,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为填补这一监管空白,根据泛珠三角地区达成的协议,成都将对这部分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管”。

  据介绍,成都将加强与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泛珠三角区域之间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异地托
管”和“两头管、双落实”的管理方式,共同承担管理和教育职责,实现安置资源共享,联手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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