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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持刀扎死亲生母 以患精神病为由替己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03 桂龙新闻网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杀害亲生母亲的薛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39岁的薛某与其父母居住在本市朝阳区某处同一居民楼内。薛某长期对其家人怀有不满情绪,于2005年年初准备了尖刀一把,寻机杀害家人。2005年3月13日10时许,薛某得知其母王某独自一人在家后,持刀将其杀害。随后薛某即携带作案刀具到公
安机关自首。

  经法医鉴定,王某系被刺伤颈部、胸腹部,造成左、右颈动脉,左、右颈内静脉破裂,肺脏、肝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另经精神病法医学鉴定,薛某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杀死其母亲的动机属混合性,控制能力不完全,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判决后薛某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来源:北京晚报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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