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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包二奶威胁离婚 妇联主席证据在手却告不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10:03 桂龙新闻网

  曾经是阳江某镇妇联主席的阿兰,现在终于可以卸下压在身上两年多的一个包袱。法院的一份姗姗来迟的离婚判决书,将她与在外包养情妇的老公彻底划清了关系。唯一让阿兰觉得无奈的是,明明证据确凿,法院还是没有认定老公的行为是包养“二奶”。

  阿兰与前夫林某是同学,1987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生活平静。到2003年,这个小家庭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林某突然提出要离婚。当时,阿兰还是镇里的妇联主
席,对于做妇联工作的她而言,丈夫主动提出离婚让她觉得非常不光彩。她明白丈夫的反目,是因为一个叫阿芳的女人。

  阿芳是个年轻又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在酒店工作过一年,与时任镇长的林某结识,后来关系发展为情人。2002年,林某在江城区为阿芳购买了一套房子,还将阿芳送到电大去读书。对于这些,阿兰陆陆续续从亲戚朋友口中知道了实情。她告诉记者,虽然那时候林某经常对她施以拳脚,但出于维护妇联主席的面子,她一直忍气吞声。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姑息并没有换回林某的心,林某用刀子威胁她,要阿兰主动同意离婚。

  2002年7月的一天,阿兰得知林某和阿芳在一起,愤怒的她找来一些亲友将两人逮个正着。阿芳当众写下了自白书,并交出了自己的日记本,还有和林某的一些照片。在日记里,阿芳详细记录了她与“林大哥”之间的点滴,包括怀孕流产,也写到“林大哥”给自己寄钱回湖南老家的事情。阿芳交出的照片中,有一年前在深圳时与林某的合照,也有两人准备用于结婚登记的照片。阿兰说,她当时相信,这些足以告丈夫“包养二奶”。

  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阿兰所愿,在历经两年多的三次法院审理后,在经过重重压力和阻挠后,法院日前终于给出了判决。法院认定林某与阿芳的关系密切是造成阿兰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林某存在主要过错,且林某有伪造夫妻债务的行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在财产分割上,以“四六”的比例,即林某四、阿兰六的比例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提交的证据,法院的解释是,日记里提到的“林大哥”不一定就是林某;对于阿芳写下的“自白书”,由于她事后写下证明材料,说写自白书是被迫的,阿芳没有出庭做证,法院也不予采信。

  现已调到工会工作的阿兰已经彻底告别了过去的生活,她说,没有想到告林某“包二奶”会那么难,那么多证据都不够,但她实在折腾不起了,明年儿子就要参加高考,儿子将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来源:羊城晚报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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