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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到底该不该有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0:42 汉网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周海燕

  丈夫屡屡偷看妻子手机短信,愤怒的妻子接连摔了5部手机。她认为丈夫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与之对簿公堂。

  42岁的韩女士家住武昌,在某酒店公关部上班,因业务繁忙,韩女士的电话和短信
总是不断,常常深夜还与客户互通短信。

  丈夫张军(化名)对此很不满,老是怀疑妻子外面有“情况”。一开始,张军只是趁妻子不备,偷偷翻看她的短信和通话记录。到后来,韩女士每天下班,张军都要强行抢过她的手机,查看短信。夫妻俩经常为此吵架。韩女士声称,因为这件事她已经接连摔了5部手机。

  韩女士指责丈夫不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张军却反问,夫妻间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除非是在外面有了外遇!张军认为,结婚了就别想有什么隐私。

  如今,身心俱疲的韩女士,决定与丈夫离婚。离婚前,韩女士致电记者咨询,“偷看配偶的短信,究竟算不算侵犯对方隐私权?”

  该不该有隐私市民看法不一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对夫妻。人们对夫妻之间是否该有隐私,观点不一。

  结婚15年的吴先生认为,容许配偶有隐私,实际上是尊重对方的体现。

  52岁的毛女士结婚28年了,她称,婚姻需要夫妻互相尊重,如果每天监督对方,必定会使对方产生厌烦,婚姻将难以维持。

  持相反观点的人则认为,夫妻之间要互相忠诚,隐私也应该透明化。结婚半年的李小姐称,真爱就该付出一切,没有什么好隐瞒和保留的。她不能容忍丈夫有隐私。

  律师观点夫妻之间也有隐私权

  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爱云称,夫妻双方仍然是独立的个体,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独立的自我是很必要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享有隐私权。即使在夫妻之间,隐私权也应该存在。夫妻间的隐私权涉及到的内容跟普通主体之间的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工作、社交、财物等个人的一些情况。丈夫未经允许偷看妻子短信,涉嫌侵犯隐私权。

  陈律师同时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忠诚的义务,隐私权应在保证夫妻忠诚的前提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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