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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难点困扰邻里纠纷案件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3:2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通讯员王晓艳)据丰台法院一份最新调查表明,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及相邻关系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法官建议,居、村委会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尽可能将案件消除在起诉前。

  据统计,2001年,丰台法院全年新收相邻关系案件仅105件,其中调解结案21件;2002年,案件上升至255件,2003年案件上升至352件。2005年1至9月,新收相邻关系案件已达
到156件。

  从案件类型看,过去相邻关系案件以农村建房引起的通风、采光、滴水、排水以及共用通道纠纷为主。近年来,在城市楼房中因采光、噪声、油烟、防盗门安装、上下水维修等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呈日益增多趋势,并出现了小区内多户居民同时起诉的大量群体性纠纷。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法官在审理相邻关系案件中遇到不少难题,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裁判往往又容易引发当事人的歧义。丰台法院法官介绍说,目前相邻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共用通道纠纷、农村责任田相邻纠纷、楼房采光、餐厅噪音扰民、违章建筑、离婚后仍同居六个方面。比如在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的采光权纠纷案中,尽管该房地产公司新建楼房符合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但经鉴定,新楼确实遮挡了原告住房的采光。法官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10万元。而依据北京市政府1994年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建设单位因影响住户采光仅需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标准实在太低。

  法官建议,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相邻关系纠纷的解决,加强调解和有关证据的提供等工作,使邻里矛盾真正得到彻底化解。据了解,正在起草的《物权法》(草案)专门把相邻关系列为一个章节,对涉及采光、噪音污染、通行等相邻关系做了更具体、细致的规定。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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