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凌达公司原女董事长贪污5492万一审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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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5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珠海市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国平从1999年至2002年间,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5492万元,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高国平无期徒刑。据了解,高国平对此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高国平,女,汉族,北京市人,1991年,高国平就职于珠海压缩机厂(即珠海凌达压
法院查明,1999年9月到2001年5月间,高国平与北京盛某商贸中心负责人(高国平的侄子)联系,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在高国平的指使下,凌达公司将公款2839万多元转到北京盛某商贸中心的账上。 高国平又让广州、上海某公司负责人,为凌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指使财务人员先后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存公款1128万元,以支付运费的名义转存公款100万元,以假借退货款等名义转存公款1425万元到北京盛某商贸中心账上。到2002年4月,凌达公司共计将公款5492万元转存到了北京某商贸中心的账上。 广东珠海市检察院在侦破过程中,共查获高国平存款和现金共计人民币312万余元,港币314万余元,美元267万余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国平贪污公款人民币54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便考虑到高国平系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且赃款全部被追回,挽回了国家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高国平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