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对侨捐项目加强监督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1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近日,记者随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检查组在潮阳区检查执行《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情况时获悉,改革开放初期至今20多年来,潮阳区十分重视旅外乡亲捐资兴办公益事业,对海外华侨华人热心捐赠的各项侨捐项目给予监督管理,亲自过问解决侨捐项目建设碰到的实际问题,维护捐赠人、受赠单位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华侨出资捐建的项目星罗棋布,截至今年上半年,潮阳区共接受旅外乡亲捐赠人民币超过6.3亿元。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对侨捐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切实保护捐赠人的正当权益,潮阳区十分重视捐资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潮阳区政府结合2003年潮阳区域变化需要,把侨捐兴办公益事业的历史数据分别前后从1978年至2002年逐年编排成表格式,并把这些数字分拆成潮阳区、潮南区两部分,从而规范了历史数据。同时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捐赠项目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都落实受赠单位负责。潮阳区对全区的侨捐项目逐一予以确认,自从2000年以来已经分别作了三批侨捐项目的确认工作,共确认侨捐项目94个,对每一批侨捐项目的确认之后,潮阳区政府都颁发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项目确认证书》。本报记者许似亮实习生连静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