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也要“严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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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唐螂 伪造凭证乘坐公交车,由来已久。取消月票之后,打特殊证照或老人证主意的人,多了起来。制假贩假的人非法牟利,当属“严打”对象,不必多说。然则,同样可恶的行为,应该数那些用假凭证占用公共福利资源的人们。有市场才有供给,因此“严打”造假固然重要,但恐怕不“严打”一下“用假”的行为,造假的根源就会“根深蒂固”。
利用伪造的凭证骗取公共福利资源,在法制健全的国家是重罪。其行为的恶劣之处,不在于其骗得的资源多还是少,而在于其破坏了整个诚信的制度,干扰了社会资源公平的再分配,像持假证坐公车这种行为,行为人往往不仅要接受司法惩罚,还要留下案底,成为有诚信污点的角色,以后再享用公共福利时,将障碍重重。 老人无疑是社会应当时时关怀的群体,而法规上对老人的界定,自有立法的论证过程。未能纳入法律视野的老人,希望法规的庇护,其情可谅,其心可察。但铤而走险,利用自己的外在形态,倚老卖老,用假甚至造假,那就其心可“诛”了,这不是为老不尊么?事实上,我们应该加大对这类破坏公平的行为的惩罚力度,让这些人真正感到晚节不保的痛楚,才是治本之措。 当然,公车上特殊证照过多以及证照技术的进步,也是有关方面当及时调整的。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