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妹妹要贷款哥哥扮死人,一时糊涂被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0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木子

  【金陵晚报报道】 妹妹想做生意却苦于无钱,哥哥为帮妹妹贷款,不惜假扮“死人”,骗取银行贷款。

  昨日,一时糊涂做出荒唐事的哥哥王林,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今年43岁的王林家住本市栖霞区。2005年初,王林突然接到妹妹王萍的电话,索要他的照片。如约而至的王林一头雾水,问妹妹王萍要其照片做何用,可王萍却避而不答,拿着照片就离开了。

  几天后,王林就从王萍手中看到了一张“身份证”,照片是他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都是张海宁的。

  原来,王萍要做生意,但手头却没钱,和姐姐一番计划后,她决定偷偷以姐夫的父亲“张海宁”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可是,张海宁已经过世,所以,她就想借用哥哥王林的照片,冒充张海宁。事成之后,给王林好处费1万元。

  得知一切真相后,王林并没有加以阻止,相反,他也加入了其中,假扮装起了死人。

  带着假身份证,王林和中介公司的人一起去了某银行,以张海宁的名义办理贷款。

  当银行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房屋时,王林更是以“张海宁”的身份出现在安德门一处房屋内,最后还在合约上签下了“张海宁”的名字。顺利向银行贷款13万元。

  当天,王林就前往银行提取了3万元,提款后,他将卡和钱交给了妹妹,并从中收取了好处费1万元。

  昨日,白下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王林表示,他其实一直想将钱还给银行,但因为妹妹一直躲着,所以拖到了现在。

  对于自己的行为,王林后悔不已,他说:“我错了,看到假身份证时我就知道我不该这么做,但一个是我姐姐,一个是我妹妹,我一时糊涂就帮她们做了。我有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上学,一个孩子刚出生,我家庭经济困难,希望法庭能给我个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王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据此,判处王林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300000元。非法所得人民币108800元及利息予以追缴。(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