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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炸弹客”杨儒门被判7年6月 并处10万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11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0月19日电台北“地方法院”今日(19日)下午2时30分宣判,“白米炸弹客”杨儒门一审判刑7年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杨儒门的阿公和阿嬷聆判后当场落泪,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包车北上声援的二林乡亲都大表不满,认为刑度和预期差距太大。杨的律师丁荣聪表示再上诉。

  前后犯下17件恐吓爆裂物案的杨儒门,所犯的制作爆裂物等罪名,法定最低刑度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合议庭已经认定他符合自首,并公开心证,杨儒门的律师和声援团体认为不管如何量刑,都会依自首减刑规定,依法减轻刑度,由于检察官并未具体求刑,杨的辩护律师丁荣聪希望合议庭只判5年。

  去年岛内接连爆发多件“白米炸弹案”,造成社会恐慌。杨儒门去年11月25日,与弟弟杨东才一起到警局“投案”,检警才顺利破获白米炸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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