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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将7岁儿童当箭靶 将其左眼射瞎被判赔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3:19 中国宁波网

  新华网重庆10月19日专电 (杨张、朱彬) 重庆云阳县14岁的少年杨某为了向同伴演示自己竹箭的威力,竟然叫比他小7岁的小孩朱某站在公路边做试验,结果一箭射瞎了朱某的左眼。法院近日一审被一审判决杨某赔偿对方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1191.98元。

  2004年9月20日中午,7岁儿童朱某上学途中与手里拿着竹箭的杨某相遇,便好奇地
问杨某竹箭能射击多远。为了让朱某见识一下竹箭的威力,杨某当即叫朱某站在公路边做试验。杨某顺手一箭,不巧刚好射在朱某的左眼上,朱某当即血流不止,痛得直叫。杨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迅速将朱某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疗费5106元。

  经法医鉴定,朱某左眼角膜穿破伤失明,伤残程度达7级。为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讨回健康权,朱某在父母的帮助下,将杨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云阳县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杨某用竹箭射伤朱某左眼并导致左眼失明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朱某尚未成年,其左眼的失明必然影响到将来的工作及生活,必然会给原告及其家人带来精神痛苦,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予以支持。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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