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沈阳在押人员举报犯罪可获奖金 等同于破案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21 中国宁波网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昨日联合召开沈阳市看守所全体在押人员坦检动员大会,第一次提出了要对在押人员举报重大犯罪线索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与破获案件民警的相同。

  据介绍,在押人员身上往往系着许多重要线索,他们社会关系复杂,而且不少在押人员还对案件的破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自2002年召开坦检大会三年来,通过对
在押人员的深挖就破获了5000余起刑事案件,其中命案120余起。

  沈阳大东区看守所在押人员赵某,因犯抢夺罪被羁押,在坦检活动中,因积极检举揭发“串连54号”的案件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大东区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并宣布当庭释放。据不完全统计,近一二年来,沈阳市被从宽从轻处理的典型案件就有30余起。

  此次会议的创举在于实现对在押人员的现金奖励。市公安局决定,对那些有立功表现的在押人员给予现金奖励,这个奖励等同于破获案件民警的奖励标准,该奖励多少就奖励多少,并且这将成为一项长效机制,一直实行下去。有关部门还将召开宽严兑现大会,会上将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同时宽大一批有功人员。(霍仕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