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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达标 收回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出租汽车实行授权经营

  本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广州市交委于近期制定了《广州市(区、县级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授权书》(简称《授权书》),对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简称两区两市)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授权经营。

  由于历史、经济发展等原因,两区两市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均是由行政审批获得,共有1416个。其中番禺664个、花都281个、从化200个、增城271个。近两年来,两区两市出租汽车发展较快,行业管理水平和行业服务质量都有一定的提高,满足了市民的基本出行需求。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缺少相应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组织化程度不高,行业服务水平偏低,出租汽车车质车况服务设施滞后,企业与司机劳动关系松散等。

  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和市场存在问题,《授权书》明确了三方主体:授权人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授权职责,督促、检查行业管理和经营权的管理责任;属地监管人是各区、县级市交通局,代表政府履行属地行业的监管责任;被授权人是两区两市考评合格的出租客运企业,代表企业依约履行规范经营、安全营运等责任。《授权书》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作了约定。按照约定,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八年。若被授权人在经营权使用期限内,发生擅自将经营权转让、出租、质押、委托经营;不按规定配置符合标准的出租汽车及设施,经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达不到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行为之一时,将由授权人收回经营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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