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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精神病人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前几天,在双岗,儿子将父亲杀死,经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儿子为精神病人。仅几天时间,又一个精神病人竟将与自己毫无瓜葛的人砍死。两起惨剧发人深省,我们不得不正视精神病人的监护问题。

  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精神病人还没有统计,但是广东最近统计,该省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20万。精神病人“犯法”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被精神病人杀死就是白死,这一说
法似乎普遍被接受,然而,笔者近日获悉,不久前,鞍山市铁西法院审结一起精神病人刺伤他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监护人因没管好自己患精神病的儿子,最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7万元。

  法律界人士认为,精神病人“犯法”不担责只适用于刑法、行政法中的一般情况,在民事领域是行不通的。因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了社会,也为了自己,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杨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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