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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电局原局长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2:23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据悉,赵双驹是去年国家审计报告点名的24起腐败案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人。

  法院审理查明,赵双驹于1994年6月至1995年1月,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局局长及其下属单位北京供电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有关规章擅自动用本单位供电“贴费”,
以借款的名义,先后通过供电总公司对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投资,造成北京市供电局损失投资款6400万元;而且在担任供电局局长期间,他还多次违规擅自为威克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5.29亿余元。法院认为,赵双驹造成市供电局、北京供电总公司重大损失,妨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构成玩忽职守罪。

  在庭审时,赵双驹认为,他作为局长有权动用“贴费”投资,自己的初衷是为北京供电设施建设做一件好事,其律师也为赵双驹做了无罪辩护。昨天听完宣判后,赵双驹只是简单说了句“听清了”,就走出了法庭。其律师也对法院判决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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