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登门监督施工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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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2:2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通讯员范静)天气渐冷,海淀法院受理一起物业公司诉业主供暖纠纷后,裁定供暖维修先予执行,法官还登门劝说住户,监督维修的全过程,保障了全楼48户居民的冬季供暖。 今冬供暖前,某物业公司对东升园小区一栋楼的供暖管道进行维修时,由于该楼103号房屋的居住者不予配合而受阻,物业公司将房屋所有者陈某诉至法院。为不影响居民的冬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和先予执行申请后审查得知,需要维修的公共管道位于103号房屋内,属冬季供暖的主管道,如得不到及时维修,将影响整栋楼48户居民的冬季供暖。法官及时做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并确定了执行时间。 考虑到房主陈某不在国内,房屋已出租给3名留学生居祝法官找到留学生,向他们介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与他们协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承诺在他们上课期间,法官将亲赴现场监督施工进程。2天后,物业公司就完成了对供暖管道的维修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