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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主任贪八百多万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8:46 中国宁波网

  中新社广州十月二十四日电(唐贵江穗法宣)原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吴灿乾贪污案今天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吴灿乾因贪污人民币八百四十三万多元用于赌博和挥霍,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据悉,经广州中院审理查明,二00二年五月至二00四年九月间,吴灿乾担任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会计,负责业务结算复核、结算凭证的计算机录入
、计息及资金成本的核算等工作,吴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偷盖单位收讫公章和出纳人员的私章,利用公司计算中心的付款凭证先后四十九次向广州市燕塘房地产公司收取应上缴公款,前后共计八百四十三万多元,据为己有。

  为掩盖其犯罪行为,吴灿乾事后销毁了其伪造的收款原始凭证,并利用其计算机录入的工作便利,通过在结算中心电子财务报表上虚列利息支出等方式,使在燕塘企业总公司结算中心的燕塘房地产公司账目持平。吴灿乾将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及日常挥霍,案发后,检察机关收缴其赃款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万多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灿乾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八百多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造成国有企业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的赃款一百三十二万元发还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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