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被前夫低价转让损失6万,恶意转让夫妻财产难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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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33 南京报业网 | |||||||||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陈晓报道 近日,市民陈女士来到白下区法院,将自己的前夫告上法庭。 陈女士与前夫王先生是今年7月离婚的。当案件审理中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时,陈女士发现夫妻双方共有的一处房产被丈夫低价卖出了。这套位于鼓楼区宁海路的47.76平方的学
离婚时一方以减少另一方合法财产为目的,与他人勾结低价处分财产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是法律上认定比较严格。此案法院正在审理当中。(4版《民生通道》)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