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流动人口要签计生合同 龙湖区加强出租屋计生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04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为巩固“一类”地区计生工作水平,针对辖区内70%至80%以上外来流动人员居住在出租屋的特点,龙湖区把加强出租屋管理作为推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突破口来抓,率先在全市出台《龙湖区出租屋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暂行规定》,以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出租屋业主、承租的外来流动人员和兼职成员单位必须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

  在抓好出租屋管理的同时,该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机制,对已婚育龄流出人口建立“六个一”的管理办法,即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明确一个可靠的联系人,办理一份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每季度寄回一份有效的孕检证明,建立一套完整的计划生育档案。对流入人口做到“六清”,即流出地情况清、现居住地情况清、婚育情况清、节育情况清、从业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出租人管理、巡查、孕情检查、信息通报反馈、计划生育例会等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落实,对逾期不补办或者交验证件的流动人员、不履行流动人口计生职责的出租屋业主,由区人口计生局和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钟惠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