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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装载机 撞死工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23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川10月24日讯(记者 康嵩 通讯员 丽华)在无装载机驾驶证的情况下,仍违规操作“上路”作业,致使在场的一名工人被撞身亡。9月30日,被告人谭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谭某平日在其父亲开办的沙厂帮忙干活。今年4月4日16:00许,谭某在操作装载机时,将正在搬运石头的受害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该沙厂的装载司机证实,谭某无
装载机驾驶证,且未经过正规的驾驶学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作为企业职工,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装载机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被告自动投案,并赔偿受害人10万元经济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

  (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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