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妇诉儿子一家腾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3:23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吉学刚)三代人同住在由老人承租的一套公产房中,时常发生矛盾,为此,老人起诉要求儿子儿媳腾房。日前,老人的这一诉请得到了本市和平区法院的支持。

  年逾六旬的裘老太承租着一套两居室的公产房,其儿子儿媳一家三口与其同住在这套公产房中。但是,老人与儿子儿媳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为此,老人起诉要求儿子儿
媳腾房。

  法庭上,裘老太称,作为被告的儿子和儿媳在与自己共同居住期间,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她无法正常生活,所以她才起诉要求他们立即腾房。而作为被告的儿子儿媳则辩称,当初他们结婚后,是母亲考虑到他们住房距离单位太远而主动提出来同住的。在共同居住期间,双方关系一直很好,只是最近才因琐事产生矛盾。同时辩称,如果搬出去住,孩子上学将存在问题,且他们一家现无其他住房,所以不同意腾房。

  而经查得知,早在7年前,裘老太的儿子就在原工作单位得到了一套坐落于本市河西区的单元房,只是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法院经审理认为,裘老太作为老年人,其合法权益应依法受到保护。裘老太承租着诉争的公产房,被告夫妇二人作为晚辈与老人同住,不仅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长辈,更应在精神上对老人予以体贴和慰藉,可被告夫妇却在与老人共同生活中,因生活琐事与老人发生矛盾。

  考虑到二被告在他处另有住房,具备腾房条件,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院遂一审判决二被告立即腾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