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瞩目新区·机构变化:南沙区公章下月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将建立大量机构单位为市民提供服务

  本报讯记者 周乐瑞、通讯员 鲁辉 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南沙区获悉,从11月1日零时起,南沙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将正式启用南沙区相关公章、衔牌和公文函头,接管相关经济社会行政管理事务后的南沙区,将建立大量行政机构和单位为市民提供服务。

  据悉,番禺区与南沙区已于本月11日签署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交接工作原则上在11月1日前完成。

  因此,从11月1日零时起,南沙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正式启用南沙区相关公章、衔牌和公文函头,同时,停止使用番禺区相关公章、衔牌和公文函头,原番禺区相关公章、衔牌由南沙区委办和区政府办按规定封存处理。此外,南沙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更名,将由南沙区经贸局会同南沙工商分局推进在南沙注册登记、有番禺区字样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南沙区建设和管理局将牵头落实南沙区内有关路标、路牌的更换工作。

  据悉,南沙区接管有关经济社会行政管理事务后,将建立区疾病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打击走私办、区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区出租屋管理中心、区劳动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农村合作医疗中心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和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避免出现社会服务和管理缺位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办事不方便。

  另据透露,划入南沙区的原番禺区灵山镇七一村、庙南村目前已由横沥镇接收,灵山镇和横沥镇将商讨具体的接收方法。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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