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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事业四十年的光辉历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45 中国西藏新闻网

  西藏检察机关是随着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到1993年组建尼玛县人民检察院为止,西藏已有73个基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和7个分市院相继成立了与高检院相对应的内设机构,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根据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西藏西藏检察人员编制为2237余人,截至目前,西藏检察机关人员已增加到144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4%以上,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截至目前,除墨脱外,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具备了交通工具、电脑等现代化办公条件,以办公、办案和周转房为重点的“三房”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办公、办案和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西藏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和艰苦的自然环境中逐步发展壮大的。一代又一代“检察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40年来,西藏检察机关从无到有,检察队伍从小到大,不断发展,为推进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保证。

  二、始终坚持以反分裂斗争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是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成绩的关键。

  三、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并高度重视法律监督的效果是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生命线。

  四、始终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是各项检察事业取得成绩的根本。

  五、始终坚持以保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需的保障建设为重点,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4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西藏实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狠抓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通讯、“三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西藏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和居住条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有近一半的检察院基本解决了办公、办案的建设,大多数检察院解决了办案用车,许多检察院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为搞好法律监督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为西藏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手段。40年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坚持检察改革、建立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制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按照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边建、边整、边改,相继进行了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诉讼规则、内外监督协作机制,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且还为强化法律监督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七、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西藏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有效途径。

  西藏地广人稀,自然环境恶劣,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在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方面与内地省市存在较大差异,加之面临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考验,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相当复杂、艰巨。40年来,西藏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了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我们结合西藏实际,始终把打击达赖集团破坏活动和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西藏检察干警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坚持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开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好建设平安和谐西藏的内涵和要求建设平安西藏,是一项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是包括每一名检察干警在内的西藏各族人民共同的职责和任务。它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重视群众最直接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同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关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牞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人的潜能激发出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政法机关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中也同样负有重要的职责。

  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建设平安和谐西藏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要进一步端正和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为平安和谐西藏建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为了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从执法理念到工作方式必须有所转变。要彻底转变过去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陈旧观念,树立全新的执法理念,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一方面要依法打击犯罪,另一方面要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打破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克服“宁枉勿纵”,纠正只要打击就不会出错的错误认识,始终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我们是人民的检察院,我们的检察权来自于人民。我们在工作中,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执法活动中,要克服就案办案、就检察谈检察的观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随时了解社情民意,随时修正工作中的各种不符合群众利益的做法和主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诸如涉检上访等人民内部矛盾,用自己的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是要做好批捕、起诉工作,为平安和谐西藏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在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和平安西藏的必然要求。西藏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坚持贯彻“严打”方针,继续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打击破坏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各类犯罪以及破坏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要积极推进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机制改革,增强打击犯罪的内外合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研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对各种轻微犯罪案件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教育挽救失足者,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为平安和谐西藏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为建设平安和谐西藏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努力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要坚持有案必办,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深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要下功夫抓好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工作。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管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办案

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实施纲要
的精神,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善预防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工作效果,努力从源头上、从制度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平安和谐西藏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性质和宪法地位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建设平安和谐西藏的客观需要。西藏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法律监督的根本职能,按照检察工作的主题,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在刑事立案监督中,重点是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是通过严格审查,及时发现遗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是加强对徇私枉法造成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案件的抗诉,重视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超审限等问题;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重点是突出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巩固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成果,推进监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是办好抗诉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因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裁判不公甚至背后隐藏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领导,为检察机关发挥建设平安和谐西藏的作用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是要大力加强西藏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三是要大力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四是要加强对检察机关建设平安和谐西藏的领导。五是要全面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为检察机关在建设平安和谐西藏发挥好职能作用提供强大动力。

  要结合西藏的实际,突出改革的重点。要本着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有利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大力加强基础性工作,在抓好高检院部署的改革措施的同时,着力解决目前西藏基层检察院中普遍存在的内设机构设置不健全、无检察委员会、执法行为不规范、管理机制不顺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推动西藏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继往开来,开拓进取,为建设平安和谐西藏而努力奋斗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从新世纪新阶段发展全局出发,对我们党的发展理论、发展观念、发展思路作出了新的总结和概括,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的理论思想和战略部署。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结合西藏工作实际,对建设平安西藏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要求西藏各级党政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设平安西藏。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其科学内涵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平安西藏的必然要求。

  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建设平安西藏的部署,认清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西藏中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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