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规定同事不许结婚 已结婚者一人须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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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01 国际在线 | |||||||||
“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必须有一人要辞职”,日前,新港开发区内一家电子企业出台的这么一项内部规定,在职工中炸开了锅,他们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企业就无权干涉个人私生活。 据介绍,今年8月份,该公司突然出台一项新规定,夫妻不能同在单位工作,并且通过私下谈话要求已经结为夫妻的员工自行协商其中一人辞职离开单位,也没有什么补偿金,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一位费小姐告诉记者,企业确实在不久前制定了这样的规定,为此也曾参考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从之前的人事管理来看,夫妻同在单位的员工相对来说比较难管理,也会相互影响工作质量。另外,员工之间是禁止相互询问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的,可夫妻之间就没办法进行管理。对于这样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也比较犯难,一位执法人员介绍,企业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而且和这样的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动法规,劳动部门也无权进行干涉。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南京不少企业,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有这样的规定,明确禁止夫妻两人在一家单位或是一个部门工作,原因是夫妻员工不便管理,容易相互影响。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