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例地图侵权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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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0:58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都市报记者祝慧容2005-10-28) 10月2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疆首例地图著作权侵权案已有了终审判决,被告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赔偿原告新疆第二测绘院经济损失9000元,同时承担诉讼费2106元,并支持新疆第二测绘院关于“认定《吐鲁番地区旅游景点示意图》、《吐鲁番市》、《鄯善县》等4幅地图均构成侵权”的主张。
据了解,1997年6月,新疆第二测绘院编绘了《吐鲁番旅游交通图》,并由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4年4月,新疆第二测绘院发现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出版的《吐鲁番旅游指南》画册中《吐鲁番地区旅游景点示意图》、《吐鲁番市》、《鄯善县》和《七泉湖镇》4幅插图,系新疆第二测绘院享有版权的《吐鲁番旅游交通图》的翻版。 随后,新疆第二测绘院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