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窝煤竟也"缩水" 山东沂源质监局给消费者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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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6:39 青岛新闻网 | |||||||||
随着天气气温下降,冬天即将来临,蜂窝煤销售转入旺季,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用上符合国家标准的蜂窝煤,保护好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近日,山东省沂源县质监局对全县蜂窝煤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情况不容乐观,部分蜂窝煤生产企业的产品存在尺寸变小,含水量太高,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县城西部某个体蜂窝煤销售点,在其蜂窝煤成品仓库
本次蜂窝煤的质量监督检查产品近50个批次,不合格的产品比例较大。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质量标准意识淡薄,任意缩小蜂窝煤高度,增加蜂窝煤的含水量,使蜂窝煤尺寸和含水量严重超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更有些业主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蜂窝煤中掺杂使假,用煤渣、煤灰代替原煤,变相降低生产成本,欺骗消费者。 该局对那些违法《产品质量法》的经营业户,已经责令他们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县局将依法做出处理。在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你买到了"缩水"的蜂窝煤,可拨打1236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秦华 栾义友) 责任编辑:屠筱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