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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书签激起千层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8:55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有话对党报说

  《“我设计的书签是否侵权?”》后续报道

  众多读者来电发表自己的看法,相关部门建议先与肖像权和著作权人沟通

  小小书签激起千层浪

  如果您有意见和建议,请拨打本报热线5583333

  昨日,本报报道了张先生以“十大感动厦门人物”为主题设计了一套旅游纪念书签,但担心存在侵权问题一事,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他们纷纷来电发表自己的看法。记者还就张先生的困惑走访了相关部门。

  不少读者来电支持张先生的这一举动,认为书签图文并茂、赏心悦目,而且一举两得,让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刻苦拼搏的精神。

  一位姓吴的先生说,厦门日报推出的“十大感动厦门人物”活动很有意义,各个时代都需要楷模,而且他们都是普通市民,更容易让大家产生共鸣。上海的一位读者说,“十大感动厦门人物”可亲、可敬、可学、易学。港务劳务公司的一位读者感动地说,小小书签凝聚拳拳爱心!也有一些读者作了善意提醒,认为张先生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暂不要将书签用于营利。

  那么,张先生的愿望能否实现呢?昨日上午,读者与张先生带着书签一起到市旅游局,在副局长阳方根的办公室里,张先生拿出了他设计的书签,说明了设计的初衷和现在的困惑。阳方根被张先生的执著感动了,他说,旅游纪念品是一个城市的特色商品,好的旅游纪念品往往能唤起游客对这个城市的美好回忆。这些制作精美的书签,一面是篆刻和书法,一面是“十大感动厦门人物”的介绍,不仅可以让人们在看书的同时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可以广为宣传我们这个城市的精神。因此,他十分支持张先生设计的书签参赛,但他也强调,旅游纪念品也是一种产品,将来还会成为商品流通,如果书签涉及肖像权和著作权的问题,作为大赛的主办单位,不仅要保护设计者的权利,也要保护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权利。因此,他建议张先生按程序,先与书签所涉及的各方沟通,并到知识产权局咨询。

  记者到市知识产权局咨询,相关负责人翻阅了张先生的书签后说,尽管这套书签是以宣传感动厦门人物为主题的,但是书签开发成旅游产品后,是否用于营利还很难界定,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很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他建议老张在开发书签前,要先征得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同意,约定使用目的,并取得使用授权书。

  您是否对张先生的困惑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呢?请拨打本报热线5583333,发表您的看法。

  本报记者 陈心晖(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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