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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粮食收购贷款条件放宽 各种粮食都划入贷款范围且常年放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21:56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 韩冰)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粮食购销,确保秋粮收购资金到位,黑龙江省放宽了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的基本条件,并改变了过去只对四大品种放贷的惯例,将油料、杂粮豆都划入了贷款范围,日放贷量也由1.5亿元增至5亿元。

  据省粮食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农业发展银行为黑龙江省的粮食收购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放宽了放贷条件。对于由于运输等客观原因粮食没销完,但有销售合同,可以说明
理由的也可发放贷款。同时,改变了过去贷款秋放、春收、夏不贷的做法,改为常年放贷;拓宽了放贷范围,将各种粮食、油料、杂粮豆等都划入了贷款范围;新规定不限经营方式,自营、联营、委托收购或期货套货期保值的收购贷款均可以申贷。此外,他们还将贷款期限延长至9个月,将日贷款额由1.5亿元增加至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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