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街头罚款有了统一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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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天津10月29日专电日前,天津市《综合执法法律规范一册通》编制完成。今后,天津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随身携带该手册,对违法、违章行为按照该手册规定进行处罚。按照这一规范,随地吐痰将被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有了具体的行政处罚依据。按照规范,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等责令即时清除,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乱扔烟蒂、纸屑
天津市和平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建说,该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市容环卫、城市园林绿化、城市规划、工商、公安交通及市政等多项行政处罚权,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罚则、处罚程序上存在的重复交叉和标准不一等问题。(单学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