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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网络与未成年人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2:18 今晚报

  近年来,网络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工作中的重要部分。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网络却是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尤其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网络成了一个很大的诱因。为此,在本报此次“百名未成年犯问卷调查”中我们把目光聚焦于“网络”,以便更好地了解网络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对策,防患于未然。

  “失足”孩子上网三大特点

  根据此次调查问卷结果,不难看出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中的三大特点。

  网络用途负面化居多。在100名填写问卷的未成年犯中,有75人接触过网络并且喜欢使用网络。据调查结果,他们中有的网龄只有几个月,有的却达数年之久。网络的功能本身很丰富,但问卷调查结果却显示,在75名未成年犯中有84%的人上网只是聊天和打游戏,33%的人经常浏览黄色网页,没有一个人使用网络进行学习。可见,网络的使用在这些孩子当中基本是负向化的,其积极的学习功能并没有被利用。

  网络依赖占有一定比例。问卷中有一道题目是:“你觉得你平时上网,符合以下几项?”选项有以下几个:上网时间总是比事先计划的要长;常常控制不住想要上网;因为上网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不能上网会心情低落;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达到同样的满足;知道网络对自己不好还是要上;想不上网但是控制不住。在75名未成年犯中,有45名选择了3项以上,这些孩子表现出了“网络依赖”的倾向。另外,75人中有87%的人表示,他们刚刚接触网络就沉迷于其中了。

  相当比例的上网资金来源不正当。在所调查的未成年犯中,36%的人的上网资金来源于家长的零花钱,其他很大一部分人是通过向朋友借钱或偷钱、抢钱、赌博等方式获得的。从调查中发现,未成年孩子大多数上网的地点是网吧,网吧必须支付费用,所以对资金的需求比其他同龄人要大得多。

  家庭学校“网教”中的问题

  通过问卷发现,父母在平时经常陪孩子娱乐的只有将近3%,有63%的家长“根本不陪孩子娱乐”。家长常常忽视游戏的重要性,只是一味地强调学习。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如果家长能在平常陪孩子运动、郊游或是安排其他一些娱乐项目,使孩子的生活更精彩,孩子便不会选择沉迷上网。其次,家长是否懂电脑这一问题也很重要。在调查中,了解电脑的家长只有2%,“什么也不懂的”有70%以上。如果父母们不知道网络是如何运作的,便很难理解孩子的兴趣,更不能有效地控制孩子对网络的依赖了。另外,问卷中有一道问题是:“父母知道你上网后的态度是什么?”结果显示,有46%的家长对孩子上网并不管,34%的家长坚决反对孩子上网。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合适的,“不管”意味着纵容,而“坚决反对”则剥夺了孩子体会网络的新鲜感和好奇心,而且还会将孩子由家庭推向环境较为复杂的网吧。

  学校是否能起到监管作用对于控制少年上网也是很重要的。调查显示,对网络依赖的孩子中有87%的人都有逃学的表现。这就提醒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去向,与家长积极联系,并要在早期给他们以正确的教育。

  “心理”是不容忽视的原因

  在网络游戏中,完成任务的时候虽然是在虚拟的状态下,但是在这个虚拟的社区中他获得了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接受,并肯定了自己的能力,从而获得成就感,这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真正的快乐。在网络中受到的称赞会使其更加努力地去做,更加想拥有成功所带来的积极的情绪体验。积极的情绪体验是指持续的肯定性情绪,包括快乐、热情等状态,这种快乐可诱导人重复某种行为的动机和活动的准备倾向。

  因特网上是这样一个“社区”,所有的孩子都具有令人惊奇的创造力和超出他们年龄的成熟,孩子们在网络中获得了在现实中难以获得的情绪体验,网络让寡言少语的孩子交到了朋友,感受到了归属感;让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成为游戏高手,感受到了成功感;让胆小的孩子变得勇敢;让自卑的孩子变得自信。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这种情感上的满足,让他们沉迷其中并逐渐不能自拔。在调查问卷的题目“现实中的你”和“网络中的你”的对比中,我们很明显地看到了这一状况。 吴阿娟 孙启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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