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喝瓶自带水被保安打肿嘴 律师:商场规定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5:01 青岛新闻网

  胶东在线消息 “他们凭什么这么野蛮?”昨日,周先生捂着高高肿起的半边脸气愤地说,“我逛商场时喝了一瓶自己买的纯净水,结果招来保安一顿拳脚。”

  25日,周先生准备去新良友广场采购东西,感到口渴后就买了一瓶纯净水边走边喝。他先是在卖羽绒服的区域转了一圈后,又沿扶梯到楼上购物。结果在出电梯口时,一位保安过来粗暴地指责他说:“不准带着瓶子。”周先生奇怪地问:“这是自己买的,而且你们
商场其他地方可以带啊?”保安说:“自己买的也不行,我们和他们不是一家。”说着就拦住周先生不让往里走。

  无法购物的周先生对保安粗暴态度提了一句意见,结果这位保安揪住他的衣服冲他的面部就是一拳,周先生当即被打得眼冒金星,蹲在地上。此时该保安又叫来另一位保安将其带到保安部进行处理。周先生据理力争未果后,只好忍痛自行到医院治疗。

  事后,记者致电商场保安部的孙部长,他承认确实有保安将周先生打伤这回事。为了了解商场是否真的有不准带瓶装水入内的规定,记者昨日来到新良友广场,带着一瓶可乐按照周先生走过的路线走了一圈,的确有位保安过来说不准带水进商场,并称这是商场的规定。记者问他:“这样的规定合法吗?”保安沉默不语。

  就此,记者咨询了西征律师事务所的曲学松律师,他说商场为了管理方便作出这种规定限制了顾客的人身权利,从法律上讲也是没有依据的,如果保安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再动手打人,那就更违法了。(记者孙逸云)

  责任编辑:林彦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