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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明起工作时间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从2005年11月1日起,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市委办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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