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未热身“折”了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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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一学生在上体育课时摔伤,以老师未让他们先做热身运动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昨日,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学校向学生张某赔偿9700余元。 2004年2月26日上午,科大附中初中学生张某在学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在未让学生做热身运动的情况下,要求学生完成单腿跳远课程。张某在练习时,曾崴过的左腿膝盖突然疼了一下,当时即跌倒地上摔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而根据体育课本的教学大纲
昨天,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在上体育课期间,未按教学大纲要求,与张某的伤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张某左腿膝盖旧伤与此次摔伤的后果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判决学校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木南 陈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