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体育课未热身“折”了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一学生在上体育课时摔伤,以老师未让他们先做热身运动为由,将学校告上了法庭。昨日,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学校向学生张某赔偿9700余元。

  2004年2月26日上午,科大附中初中学生张某在学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在未让学生做热身运动的情况下,要求学生完成单腿跳远课程。张某在练习时,曾崴过的左腿膝盖突然疼了一下,当时即跌倒地上摔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而根据体育课本的教学大纲
要求,跳远练习前要充分热身,尤其是膝、踝关节以及腰部的活动。据此,张某以学校有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2万余元。

  昨天,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在上体育课期间,未按教学大纲要求,与张某的伤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张某左腿膝盖旧伤与此次摔伤的后果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判决学校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木南 陈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